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对艺术学理论硕士一级学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工作,现将对应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原学位授权点代码 |
原学位授权点名称 |
原学位授权点层次 |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代码 |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名称 |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层次 |
备注 |
1 |
1301 |
艺术学理论 |
硕士 |
1301 |
艺术学 |
硕士 |
|
2 |
1351 |
艺术 |
硕士 |
1352 |
音乐 |
硕士 |
排序1 |
3 |
1351 |
艺术 |
硕士 |
1357 |
设计 |
硕士 |
排序2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12月1日—12月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发展改革部刘老师,德怀楼7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