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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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院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责任单位

日期:2015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

请以下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相应专业学位点的自评工作,相关学院须全力配合并提供合格评估所必须的材料和数据。

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责任单位

专业学位授权点

负责(牵头)单位

学位点分布

1

兵器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一院、四院

2

机械工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一院、二院

3

动力工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院

4

车辆工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院

5

工业工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院、九院

6

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院

7

化学工程

化工与环境学院

四院

8

安全工程

化工与环境学院

四院

9

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五院、六院

10

仪器仪表工程

仪器与电子学院

六院、七院

11

控制工程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七院、九院

12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七院

13

软件工程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七院、软件学院

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理学院

八院

15

项目管理

经管院

九院

16

物流工程

经管院

九院

17

体育硕士

体育学院

体院

18

艺术硕士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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