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高学科水平,经2013年11月2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山西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晋教研328号)文件精神,对我校山西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予以配套,并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说明: 一、配套经费 对我校5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经费1020万元(明细附后)。 二、配套经费的使用 配套经费属于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高水平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学科团队建设、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项目管理等工作。 配套经费须专款专用,禁止出现擅自改变经费用途、重复购置和损失浪费等情况。 1、配套经费80%部分 配套经费总额的80%(不得少于80%),主要用于平台条件建设,必须转化为固定资产,用于购置建设项目所在学科领域科学研究所必需,并能提升科研平台整体水平的关键仪器设备。 2、配套经费20%部分 配套经费总额的20%(不得多于20%),主要用于: (1)学科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用于设立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进入学科平台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开放经费;用于培养青年学术骨干所需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活动;用于资助举办或参加重要的国际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用于研究生培养和本科教学有关支出; (2)设备仪器维修:用于学科平台现有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 (3)项目管理:配套经费总额的4% 可用于建设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等相关费用。 三、配套经费的管理   1、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负责配套经费的计划和统筹,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2、财务处负责配套经费的拨付,并开展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3、仪器设备处负责审核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4、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仪器设备购置的招投标工作; 5、审计处负责对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绩效开展审计工作。   各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须于2014年1月6日前,将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中北大学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1、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配套经费明细表;       2、中北大学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