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决定成立中北大学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统计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党办校办、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管理处、财务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安全保卫部(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图书馆(档案馆)、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朔州校区、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统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由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学习贯彻国家统计法规及教育统计管理规定,领导和部署学校统计工作;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要求填报各项数据,保证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分解,确定各项数据提供的单位;负责部门兼职统计员业务培训;审核相关单位的数据并汇总后向上级部门提交;收集、整理各相关单位提供的统计台账等支撑资料;加强统计分析,实施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监测,服务学校决策。
中北大学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