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切实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证质量、按时准确完成
高等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学校教学、科
研、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反映。做好统计工作是保证学校领导统揽全局、正确决策的需要,也是校内各单位了解学校各项工作最新发展动态、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高等教育统计报表的口径和指标解释的要求,认真、负责、及时、准确的填报数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校的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统计任务分工
1、教务处: 311、312、321、322、331、332、341、361;
2、研究生院: 112、317、318、321、322、331、332、341、351;
3、继续教育学院: 313、314、321、322、331、332、341;
4、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112、311、312、322、331;
5、人力资源处: 112、411、421、422、423、424、431、441、461;
6、科技处:112;
7、保卫处:112;
8、体育学院:112;
9、国有资产管理处: 511、521、521_N;
10、信息中心: 112、521、521_N 、522;
11、图书馆:521、522;
12、财务处:521;
13、学生处:931、932、学校设立奖学金情况介绍
14、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112、451
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今年统计报表与去年相比,变动部分不多,请在填报数据前认真解读“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附件2)和“2013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变动内容(附件3)”,严格按照指标解释的要求,统一口径进行填报。
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代码请参照并查询“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附件2)”的附录,或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www.stats.edu.cn”进行查询。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仔细核实每一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于2013年10月18日(周五)前报送到发展规划处(主楼615室),联系人:凡春芳,电话:3921479。
要求:纸质稿1份,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稿发送到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nuc.edu.cn。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