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切实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证质量、按时准确完成
教育统计工作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高等教育基层统计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基层统计报表的口径和指标解释的要求,认真、负责、及时、准确的填报数据,高质量完成今年我校的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统计任务分工
1、教务处: 311、312、321、322、331、332、341、361;
2、研究生院: 112、317、318、321、322、331、332、341、351、451;
3、继续教育学院: 313、314、321、322、331、332、341;
4、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112、311、312、322、331;
5、人事处: 112、411、421、422、423、424、431、441、461;
6、科技处:112;
7、国有资产管理处: 511、521;
8、学生处:931、932、学校设立奖学金情况介绍
9、信息中心: 521、522;
10、图书馆:521
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今年统计报表与去年相比,变动不大,填报数据前请认真查阅“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见附件),严格按照指标解释的要求,统一口径进行填报。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专业代码请查询“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附录,或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www.stats.edu.cn”进行查询。“统计表格及指标解释”请下载附件。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仔细核实每一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于2012年10月12日(周五)前报送到发展规划处(主楼615室),联系人:凡春芳,电话:3921479。
要求:纸质稿1份,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稿发送到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nuc.edu.cn。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