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各学院行政工作的科学管理,促进学院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我校组织成立考评专家组,对各学院2011年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
一、考评结果如下:
|
三院 |
六院 |
五院 |
七院 |
四院 |
一院 |
二院 |
十院 |
九院 |
八院 |
得分 |
22330 |
22160 |
21980 |
21890 |
21770 |
21500 |
21350 |
21220 |
20840 |
20640 |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二、奖励办法
1、按学科门类分工科和文理科两个组分别奖励。
2、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和电子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六个个工科学院中,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
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体育与艺术学院四个学院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一等奖:三院、六院、七院。
二等奖:五院、四院、一院、十院、九院。
3、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共需经费110万元。
4、奖励以奖励基金形式下拨各学院,同时规定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展规划处
20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