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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8年度统筹考核方案

日期:2019年09月25日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保障学校年终各项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避免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2、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5、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学校整体考核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工作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认真落实考核工作各项要求。

2、发扬民主,突出实绩。考核工作本着要简化程序、突出群众满意度、突出工作实绩等原则组织考核工作。

3、统筹进行,分类评价。各单位按考核要求对考核内容进行总结,考核工作组深入各单位统筹组织考核;同时各专项考核部门分别对各单位考核内容进行分类评价。

4、资料共享,结果互用。对各类考核所需支撑材料按考核需要收取,在量化时共同使用;评价结果可互相使用。

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基础,但不是唯一依据。

三、考核程序

(一)学校统合各类考核,形成各单位需汇报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分项量化指标。工作要求内容包括本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完成、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安全稳定等工作;量化指标由专项考核部门根据任务制定。

(二)撰写中层领导班子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提交支撑材料

1、各单位对照《2018年工作任务书》、《2018年度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北大学院(部、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核办法(试行)》等要求撰写本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总结要求言简意赅,注重以数据说话,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同时中层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2、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政治力、组织力建设,凝聚力、战斗力作用发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推动单位改革和创新情况、在工作中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中层领导干部个人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学、廉情况,特别是敢担当敢作为和标志性成绩取得情况。

3、各相关考核办公室按照要求制定分类考核清单,各单位按照考核清单提供支撑材料,其中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支撑材料要对照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逐项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按要求报相应考核办公室。

(三)网上公示

各单位所提交的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中层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四)召开考核述职会议

考核组组织被考核单位召开考核工作述职大会。学院书记代表中层领导班子按要求对班子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情况进行述职并作个人述职述廉,院长做个人述职述廉;其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中层领导班子述职并作个人述职述廉;各单位和学院副职作书面述职述廉。党政群团和直附属部门可相对集中组织述职大会,其中人数在40人左右及以上的单位可单独组织述职大会。省级以上重点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在学科所在学院做个人书面述职,不进行班子考核。

(五)群众满意度测评

考核组组织被考核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了解被考核单位职工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在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综合评价、存在问题与不足及考核等次建议等。

(六)群众谈话

民意测评后,考核组应组织进行群众谈话,按要求进一步深入了解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分组谈话时考核组成员应不少于两人,并认真做好记录。教学科研单位谈话范围包括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学科部负责人、科级干部、工会主席、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谈话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参加谈话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应不少于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由被考核单位提供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册,考核组随机选取;党政机关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谈话范围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谈话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人数少于20人的单位为全体人员,并选择部分服务对象参加。如果群众谈话反映的问题较多,考核组可适当增加谈话人数。

(七)查阅资料评价

根据考核内容各考核办公室通过查阅资料,发展规划处负责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部负责对党建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纪委办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宣传部负责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及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给出评价。其中党建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方面,学院党建工作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其他部门党建工作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分别占党建目标任务的20%,党建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党建目标任务的40%。年度目标任务量化结果提交各考核组使用。

(八)校领导评价和同行互评

校领导对全校所有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同行互评采用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教学科研单位与党政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互相评价。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领导班子评价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中层领导干部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与不称职。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根据情况可设立突出贡献奖(必须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与突出贡献奖不重复评价。

(二)结果互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等专项量化结果运用到党的建设考核;党的建设量化结果运用到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考核。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运用到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评议结果运用到中层党务正职干部考核。

(三)考核组初步评定意见

各考核组集体分析每个单位考核情况,讨论提出对本组被考核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各考核组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次,其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原则上按所评单位的20%比例推荐;提出领导班子的考核等次,其中优秀领导班子原则上按所评班子的20%比例推荐;提出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优秀中层领导干部按所评中层领导干部的20%比例推荐。所有推荐结果按进一法确定。

考核组关于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总成绩中,年度目标任务占60%,考核组评价占15%,群众满意度测评及群众谈话占10%,校领导评价占12%,同行互评占3%

党委宣传部及时向考核组收取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意见并结合量化考核结果提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等次意见;纪委办(监察处)及时向考核组收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意见,并结合量化考核结果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意见。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

 1)造成学校声誉或经济的重大损失;

 2)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

 3)安全、稳定、保密等工作出现重大问题;

 4)考核材料弄虚作假;

 5)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中层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

        1)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未被评为优秀的;

2)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处分的;

3)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

4)党委认定为应一票否决的。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层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

 1)中层领导班子未评为优秀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

 2)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测评未评为好的,党组织书记不能评为优秀;

 3)本单位干部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不能评为优秀;

 4)分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七)试用期内中层领导干部只进行合格性评价。

(八)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等扰乱考核工作的,中层领导班子为不合格,领导干部为不称职。

(九)考核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被评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的,学校给予单位基础岗位绩效5%的奖励;获得突出贡献奖的单位予以1%的基础岗位绩效奖励;优秀中层领导班子和优秀中层领导干部给予荣誉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考核领导组

  长:李忠人 沈兴全

副组长:薛  智 王瑞芬 曾建潮 雷锋斌 赵贵哲

潘晋孝 李东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公室设在宣传部;中层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和党建其他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二)成立考核工作组

第一组:党务部门及群团组织组

  长:王瑞芬

  员:段义权 郭书杰 赵树森 曹凤才

联络员:张小明

考核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国防教育学院 后备军官教育学院)、安全保卫部(处)、工会、团委。

第二组:行政机关组

  长:薛 

  员:侯    王召巴 王 琳 夏瑞丽

联络员:李庆乐

考核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办学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校友办)、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第三组:直附属单位组

  长:雷锋斌

  员:杨风暴 王振荣 陈  晔 李运芝 

联络员:顾 

考核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出版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山西中北国家大学科技园、附属医院、附属学校、光电厂、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不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只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第四组:教学科研单位一组

  长:曾建潮

  员:贾献忠 孟建新 尹建平 刘    

联络员:史育红

考核单位: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第五组:教学科研单位二组

  长:赵贵哲

  员:王俊元 胡双启 吴淑琴 杨正民

联络员:常旭青

考核单位: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仪器与电子学院、大数据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

第六组:教学科研单位三组

  长:潘晋孝

  员:薛实军 原彦飞 吴芳芳 方和荣 

联络员:谭 

考核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第七组:教学科研单位四组

  长: 李东光

  员:李  博 桂志国 宋  睿 李俊华

联络员:张世光

考核单位:软件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朔州校区

六、时间安排

1201911612:00前,各单位将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和电子版)和中层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党委组织部。

2、各考核组于201912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规定的进度、标准要求抓好考核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和要求,遵守组织纪律,如实反映情况,配合考核小组完成任务,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考核工作,实事求是进行工作及个人总结,不得弄虚作假;教职工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全面、科学地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做出评价。

(三)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及时将年度目标任务评价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意见书面材料、谈话记录、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及各类测评表等有关资料交组织部。

(四)考核组工作人员要树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良好作风,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操作程序、严守工作秘密,科学高效地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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