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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北大学部门及单位2015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4月28日 作者: 来源: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部门及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初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各部门及单位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的组成

教学科研单位的目标任务主要由党风廉政建设、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学生工作以及安全稳定保密工作等8部分组成;党政部门及直附属单位的目标任务主要由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职能任务、制度建设与执行以及安全工作等5部分组成。

二、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上二下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编制。

第一阶段: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依照上级部门指示、教代会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以及分管校领导安排的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各自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上报。该阶段已完成。

第二阶段:确定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学校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资源配置状况等因素,将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分解到相应的部门和单位。该项工作现已完成。

2、各党政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在与教学科研单位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型、分层次、分发展阶段及占用资源不同等原则,调整教学科研单位与其相关联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党政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工作目标任务书再次上报前需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各教学科研单位工作目标任务书再次上报前需和相关职能部处沟通、协商,并经分管校领导审定。该项工作于2015430前完成。

第三阶段: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1、各部门各单位再次提交的目标任务书将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其它部门、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该项工作于 2015 5 4 前完成。

2、经公示且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形成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与校长签定并按规定程序下达至各部门和单位。该项工作于 2015 5 10 前完成。

三、其它

1、党政部门及直附属单位的目标任务已基本编制完成。教学科研单位目标任务书的撰写格式见附件,请按照格式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

2、各党政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应及时主动地与各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协调并科学合理地调整其与各自相关联的年度工作任务。

3各部门及单位最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书务必于54日前报交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凡春芳;联系电话:3921479;电子信箱:fzghc@nuc.edu.cn

特此通知。

 

 

 

 

 

 

中北大学

20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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